2024年8月19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“两高”《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。“两高”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,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,洗钱手法也不断翻新升级,虚拟币、游戏币、‘跑分平台’、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,呈现更加复杂和隐蔽的‘网络化’、‘链条化’特征。”现在就让我们来一起认识一下这些新型洗钱手段,共同远离洗钱犯罪提高防范意识吧!
一、虚拟货币洗钱
虚拟货币作为新型交易媒介,存在匿名性、交易追踪难、全球流通、交易后不可撤销等特点,因此逐渐被犯罪分子利用并沦为洗钱工具。犯罪分子还会假借虚拟货币投资之名而滋生电信诈骗、非法集资、传销等违法犯罪。虚拟货币洗钱的过程:犯罪团伙将非法所得购买虚拟货币;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进行复杂交易,从而掩盖犯罪所得的来源;最后,“清洗”后的虚拟货币在境外交易所或境内私下交易中变现,完成洗钱操作。
二、直播打赏洗钱
在网络经济发达的时代,直播带货、直播打赏已经成为国内并不鲜见的一种商业行为。然而直播打赏也可能潜藏着洗钱活动。其操作手法是:不法分子通过在直播平台上进行巨额打赏,吸引主播的注意并与之建立联系;与主播进行利益交换,主播在收到打赏后,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不法分子,形成一种一进一出的模式,从而将非法所得洗白。
三、游戏币洗钱
犯罪分子通过发布广告,以折扣价销售游戏代币,诱使玩家购买;犯罪分子使用非法所得购买代币,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代币卖给游戏玩家。通过这种方式,原本的非法所得被转换成看似合法的收入。
案例
2021年,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案件。报道显示,吴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,自行搭建“YunSM”数字链平台,对外宣称其理财产品可获得高额收益,骗取8万多名社会公众投资,金额约2600余万元。同时,吴某等人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,利用发展的“联创者”账户将犯罪所得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转化为泰达币等虚拟货币,从而完成非法资金清洗。最终,吴某等人以集资诈骗罪、洗钱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决。